光和影都具有分割、合围、界定空间的作用。由于光的照射,由于影的产生,使空间内部被分成白的、黑的、灰色的、浅色的等多种光度照映的空间,从而空间的领域被划分成若干的区域。这种分隔是一种虚的隔断,但对视觉而言,它是明确地被界定和划分。这种界定是和划分具有多重的作用:明确权利、身份、区分等级、突出重点,弱化某些区域,模糊或消融空间。
随着光线的减弱和消失,空间也别渐渐地弱化和消融。在夜总会,剧场这种空间划分、弱化、强化、消融感特别强烈。
在夜总会表演场所,灯光往往集中舞台上,对特别的演员以追光灯的方式予以特别的突出,其周边的空间被弱化。使得强化空间紧凑、明朗,同时缩短了观者和表演者之间的距离,这种距离是心理上的,但是是被实际知觉到的。可见光影还有缩短或加大空间距离的作用。
强化或柔化边界:光线具有强化和柔化边界的作用。当两种类不同光度反差很大时,两部分空间的边界被强化,明亮空间和黑暗空间之间形成明确的界线。有了这样的界线,使人不会轻易越界,造成两边人群的隔离。同时也可以运用光照来柔化边界,形成柔性边界,柔线边界形成光源照度和空间明度的局部过渡,从而形成一种交流的趋势,营造交流的氛围。在柔性边界往往是两种人群的交往区域。
光影具有叙事的功能:我们在绘画、电影、图片中,形体并不存在,空间也不存在,存在的只是光影,人们正是通过光影所造成的虚拟形象来产生叙事的功用。叙事并不仅仅限于具象的,写实的人物形象的作品中,在抽象的形象表达中同样也具有叙事的作用。所谓叙事是一种意义的表达,这种意义有可能是难以名状的,抽象的,但它是生活存在的。人类在具象的情节性的语言的表达之外还有许多可以感知到但语言表达不出来的感受。这一部分就象冰山之沉于海水下的那一部分,我们感觉到它的存在,却看不见它们。
光影的叙事性是其它因素所不能取代的,我们不能以形体和空间去取代光影的叙事功能。它们是无法被彻底取代的。我们的语言可以描述光影,历史上有许多关于光影的精彩描述,但却不能取代视觉形式知觉的光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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